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2025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九批)
今年以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危害健康安全的民生領域,深入推進“鐵拳行動”“鑄劍行動”,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F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郴州市永興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永興縣某小吃店經營摻雜摻假的食品案 2025年6月4日,永興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舉報,反映永興縣某小吃店在餓了么平臺網店銷售的炸牛肉小串,配料實際上是鴨肉,存在摻雜摻假行為。經查,當事人以25元/包的價格購進主要配料為鴨肉的汼肉風味小串10包,經過簡單加工油炸后冒充牛肉小串在其店內及其入網的餓了么平臺網店銷售,構成經營摻雜摻假食品的違法行為,違法貨值金額738元,違法所得729.72元。2025年7月,永興縣市場監管局依據《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經營摻雜摻假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3729.72元的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作為餐飲服務提供者,明知其制作燒烤串的食品原料汼肉風味小串配料為鴨肉,并無牛肉成分,卻冒充牛肉小串對外銷售。餐飲服務者與其投機取巧,不如從源頭把控食材,用透明服務贏得信任,將“真實食材”轉化為品牌競爭力,這才是餐飲行業的生存之本。 二、益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益陽市資陽區某食品店無證生產醬板鴨案 2025年1月10日,益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位于益陽市資陽區長春經濟開發區的某食品店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在一間106平方米的民房內現場正在加工制作醬板鴨。據當事人的經營者陳述,于2024年12月30日從高安市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12.5元/只價格共購進冷凍鴨250只,2024年12月31日收到原料后開始生產加工醬板鴨,先后生產了兩批次,第一批次生產烤制了120只醬板鴨存放在冷庫,第二批次生產了130只醬板鴨,還未對外銷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2025年3月4日,益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食品店無證生產烤鴨案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產品、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一直以來都是群眾密切關注的焦點,也是市場監管的重點領域。無證生產的食品可能導致消費者人身健康受到損害,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該起案例的辦理,有效規范了食品生產者的經營行為,提高了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三、婁底市雙峰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雙峰縣某學校食堂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案 2025年3月,雙峰縣市場監管局“明廚亮灶+互聯網”AI監管平臺多次監測到雙峰縣某學校食堂烹飪區存在有害生物活動痕跡。經查,該學校食堂排水口防鼠裝置彈簧老化,閥門關閉不嚴,導致有害生物侵入廚房,經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后,仍然存在“三防”設施不到位、有害生物再次侵入的現象。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二)項規定,2025年4月18日,婁底市雙峰縣市場監管局對該校食堂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查辦學校等集中用餐單位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案件,其意義遠不止于對個別單位的處罰,更在于“查處一案、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深層效應。它通過強化法律威懾、壓實主體責任、消除風險隱患、推動社會共治和促進長效制度建設,共同織密校園食品安全防護網,最終守護好每一位師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郴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蘇仙區某餐飲店提供虛假信息入網從事餐飲經營活動案 2025年4月1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位于蘇仙區觀山洞街道白水社區的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某外賣平臺開設的網店中,展示的小餐飲經營許可證涉嫌虛假信息。經查,當事人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為提高訂餐流量,于2024年8月30日在某外賣平臺開設“怪力熊美式漢堡(韓式炸雞)”網店,展示的營業執照“郴州市蘇仙區某漢堡店”處于注銷狀態,展示的小餐飲經營許可證系其委托他人通過修圖軟件偽造。當事人使用偽造的小餐飲經營許可證入網從事餐飲經營活動,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2025年9月5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餐飲店提供虛假信息入網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經營者必須嚴格履行主體責任。餐飲店提供虛假信息入網經營,嚴重破壞了網絡餐飲市場的誠信體系,同時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彰顯了對網絡餐飲亂象的“零容忍”,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五、株洲市荷塘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荷塘區某母嬰生活館經營未經注冊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案 2025年5月7日,荷塘區市場監管局核查投訴,對荷塘區某母嬰生活館進行了現場檢查,在該生活館的貨架上發現一聽“iSainte?深愛敏佳特殊醫學用途嬰兒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該產品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且瓶身未標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號。經查,該產品是由該生活館通過“中創跨境”微信小程序購買的韓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未在國內注冊。當事人購進12聽,至案發時售出11聽,庫存1聽。本案涉案食品貨值金額共計4226元,違法所得共計294.77元。該生活館經營未經注冊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2025年7月17日,株洲市荷塘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母嬰生活館經營未經注冊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未經注冊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1聽,罰沒5294.77元的行政處罰。 特醫食品涉及特殊群體,其配方需嚴格遵循醫學標準,未經注冊的配方可能存在安全隱患。雖然法律明確規定特醫食品需注冊審批,但部分經營者仍通過跨境電商等渠道違規銷售。通過此類案件的查處,可有效打擊非法進口和銷售行為,避免不符合標準的配方食品流入市場,保障了消費者的健康安全。 六、懷化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辰溪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摻雜摻假的食品案 2025年1月,懷化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反映辰溪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牛胸油串產品摻雜有羊油成分。該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開展執法檢查,對其生產的三批牛油串產品進行抽樣送檢,《檢驗報告》顯示均含有“羊源性成分”。經查明,當事人共生產了119件上述產品,截至檢查當日,已銷售103件,貨值金額29900元,違法所得26023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6023元,處以貨值金額1.3倍的罰款,共計38870元,罰沒合計64893元。 本案是生產銷售摻雜摻假食品的典型案例。食品安全問題是重大的民生焦慮源,查辦該起案件,是對公眾關切的積極回應。摻假摻雜的行為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影響了誠信經營者的利益。典型案件的曝光對“夜宵食品”生產行業產生了“敲山震虎”的威懾效應,同時保護了守法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為誠信經營者創造了合法公平的良性競爭環境。(供稿:執法稽查局 王世川)
公安機關備案號:43010302001013